索引号: 13564008/2025-1807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兴隆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成文日期: 2025-04-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2025年第三批抽查工作方案
2025-04-0908时56分 浏览次数:


 

 

 

 

兴旅文广〔202516               签发人:马海燕

 

兴隆县“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2025年第批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兴隆县2025年度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要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547日531“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我县第“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41日至5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全县网吧、游艺厅(室)、舞厅、歌厅、夜总会等上网服务及娱乐场所;各类影院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进行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不低于网吧、游艺厅(室)、舞厅、歌厅、夜总会等上网服务及娱乐场所;各类影院。其中B级100%随机抽取

三、抽查实施主体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

四、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兴隆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双随机”抽查等。

(二)公安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娱乐场所检查等。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牵头,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县公安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导检查、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公安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同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公安局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兴隆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抽查结果公示时限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应在抽查检查完成,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在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定向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县公安局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旅游和文化广电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要主动配合,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任务。

 

兴隆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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