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生成会商机制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精准落地、各项经济考核指标顺利完成,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
1.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前期,由县行政审批局召集会商成员单位进行“一事一议”专题会商。
2.对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及以上)召开联席会议,确定项目行业分类、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要素,将各部门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单位。
3.一般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下)通过线上交流,确定项目行业分类、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要素,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整理会商结果,并及时反馈给项目单位。
4.项目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相关要素、完善项目基本信息,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会商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和县招促中心。每个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常态化联络协调。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核实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省、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投资强度、能耗强度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县统计局:负责确定项目国标行业及所属行业分类;
县招促中心:负责拟引进项目的前期分析、综合协调、汇总上报,推进项目落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各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加强信息互通,第一时间形成项目生成资源共享,对材料和数据进行及时联络对接,如因工作原因进行人员调整,专职人员应及时交接,确保会商顺利进行。
2.提高会商质量。相关成员单位参会人员要积极参与线上、线下会商讨论,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确保会商质量和效率。
3.加强督查落实。对于会商议定事项,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部门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会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