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0/2023-0017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3-03-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兴隆”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职责;
●规范性文件;
●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行政性收费;
●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人事任免;
●业务工作;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兴隆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兴隆”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兴隆”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4—5053339
传真号码:0314—5051889
电子邮箱:xlxscjdglj@163.com
通信地址:兴隆县兴隆镇中兴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673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为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7—5053339
传真号码:0314—5051889
电子邮箱:xlxscjdglj@163.com
通信地址:兴隆县兴隆镇中兴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673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兴隆”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部门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