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83/2023-0009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李家营镇 |
成文日期: 2023-01-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李家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兴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兴隆县政府网站(网址:www.hbxl.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李家营镇党政办公室)领取。
一、李家营镇政府信息分类
李家营镇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镇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镇政府及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县政府及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李家营镇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河北省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种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镇政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李家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和在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镇政府将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李家营镇政府信息
机构名称:李家营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李家营镇李家营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5688072
电子邮箱:ljybangongshi@126.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兴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