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和省市发布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来,兴隆县深入学习,迅速部署,大力宣传,狠抓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兴隆落地落实,确保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国家、省、市政府稳经济惠企业政策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全面开展政策宣传。由县发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并行推进,将稳经济惠企业一揽子政策措施编印成册,第一时间下发至全县四上企业、重点项目承建单位,通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对一”细致讲解、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会、县政府网站政策公开、电子屏和微信群公示交流、发放工商户口袋书等方式,累计发放政策文件、明白卡2000余套,实现县内3200家企业政策普及全覆盖。二是加快制定落实政策。对照省市稳经济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逐领域、逐部门研究制定工作举措,经过认真梳理、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制定印发了《兴隆县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细化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三是全力开展项目谋划。对照政策支持方向,立足近期需求和远期规划,紧盯国家、省、市经济政策,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学习研讨,有针对性的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谋划项目140个,总投资620.18亿元。
二、强化举措,全面推动落实
(一)严格落实财税政策。在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方面。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方式和管理体系,以行业、退税额度为主线,认真梳理纳税人经营范围、纳税遵从度等方面信息,合理安排退税时间和进度。截至7月底,累计为229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4974万元。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方面。加快向资金主管部门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定期督导资金支出进度,目前下达我县的77812万元中央直达资金已支出56566万元,支出占比72.7%,超序时进度14.4个百分点。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方面。将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延续到2023年4月底,落实缓缴社会保险126.4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319.69万元、失业补助金52.85万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598.75万元。
(二)严格落实稳定扩大投资政策。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方面。谋划实施兴隆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投资84亿元,已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正式签约,正在争列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方面。谋划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4个、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7个,总投资41.2亿元,目前正在加速推进。在落实保障能源安全政策方面。加快推进全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建成屋顶光伏总规模3.3万千瓦。在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措施方面。出台了《兴隆县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简化项目用地审批,加快土地转用征收手续办理,目前正在加快推进11个批次地块组卷报批工作,拟转用征收总面积629.06亩。
(三)严格落实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发展政策。在支持工业平稳运行方面。精准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落实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机制,主动摸排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动态调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截至目前入库企业6家,重点培育推荐企业2家。在促农业发展方面。出台《关于支持山楂板栗产业振兴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菌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兴隆县山楂、板栗树下多年生中药材种植奖补验收办法》等保障奖补政策,建设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1个,新申报认证绿色食品企业7家,申报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1个,培育省级龙头后备企业1个。在促房地产、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制定我县22条措施,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增加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节点,推行货币化安置,规范抵账房管理,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
(四)严格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在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和助企纾困方面。以交警大队、资规、住建、水务、等6个职能部门为重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聚焦12家在册行业协会,开展收费行为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及乱收费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加强民生收费行为和价格监管,全力确保市场主体健康运营。为企业申请纾困贷款贴息50万元,申报省级乡村旅游补助资金50万元,安排农业企业奖补资金318万元,用于奖励龙头企业和落实政策贴息。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制造业税收缓交政策。截止6月底,累计为504户纳税人办理“六税两费”退税163万元,为793户纳税人办理中小微制造业缓缴税款1966万元。在全力保障通行顺畅方面。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坚决不搞“一刀切”、杜绝层层加码,最大限度提升通行效率。大力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在饮用水、口罩等必需物资供应方面提供便利。落实公交优惠乘车政策,累计发放运营补贴106万元。在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措施方面。执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纳入企业23家,坚持“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促进企业快速复工达产。
(五)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政策。在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及时调整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18户、4558.8万元,办理提取公积金2969人、7953.06万元。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力度。累计安排见习岗188人,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12名,落实社保补贴9.54万元。在完善涉农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方面。助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37人,帮助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5720人,落实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扶贫专岗补贴、脱贫劳动力初次创业补贴45.83万元。积极争取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计划争取项目资金1200万元。在落实促进消费繁荣政策方面。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全承钜惠”惠民促销活动,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方式,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全面拉动商旅文体消费。在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方面。全力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单人保”和“渐退期”政策。累计发放低保金249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203万元,落实“单人保”8622人,执行渐退期26人。同时,认真做好防火防汛、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基础保障工作。
三、结合实际,打造工作亮点
一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政策落实。省市政策下发后,我县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兑现细则及操作流程,细化分解18个部门责任分工,出台81项政策措施,制定210个具体任务,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全县各部门已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政策31个,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要素需求、行政审批等方面问题75个。
二是以帮助小微企业为重点,解决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政策,今年以来,我县富兴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累计担保35次,担保金额1.4亿元,为11家企业提供续保金额0.433亿元,将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争取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274.62万元。
三是以发展特色产业为引领,健全涉农保障。组织推动县内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做大做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县内经营主体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工作。今年以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1个,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7649亩,设施蔬菜面积1703亩,新申报绿色食品种植面积3128亩,产量5474.04吨,产品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