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2/2021-1550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9-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兴隆县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了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为8%,抽取被检查主体为兴隆县荣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市唐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隆县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人员为王胜、孙春艳。
7月21日-22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农业、工业、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外经等专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通过对兴隆县荣汇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市唐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隆县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未发现三家企业统计数据存在问题。
兴隆县统计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