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2/2021-1559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10-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兴隆县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对企业进行了随机抽取,抽取被检查主体为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兴隆县天民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铁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兴隆县鹏生热力有限公司、承德鑫澳食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人员为王胜、孙春艳。
10月13日-14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
通过对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兴隆县天民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铁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兴隆县鹏生热力有限公司、承德鑫澳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未发现五家企业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存在问题。
兴隆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