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5-1789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3-0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2025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转用公告
2025-03-0408时59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六道河镇大苇塘村及有关农户:

兴隆县2025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水池沟地块的集体土地,总面积约1.1533公顷。依照乡村规划,拟转用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参照该村征地区片价标准,每亩6.6万元;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待评估后确定。补偿款一次性补偿到位。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齐冠宇              联系电话:138****1993            

 

 兴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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