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5-1801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黄酒馆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04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南双洞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南双洞村地,南至南双洞村地,西至南双洞村地,北至南双洞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楠木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楠木沟村地,北至楠木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9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三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三义村地,南至三义村地,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19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杨树湾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杨树湾村地,南至杨树湾村地,西至杨树湾村地,北至杨树湾村地、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2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红石砬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红石砬村地,北至红石砬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小东区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小东区村地,南至小东区村地,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08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榆木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榆木林村地、农村道路,西至柳河,南至榆木林村地、农村道路,西至柳河,北至榆木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北区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和村南(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045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大东区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大东区村地,南至大东区村地,西至大东区村地,北至大东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大河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大河南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大河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隆镇小河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00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下石洞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东至下石洞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0.335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北水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东至公路,南至柳河,西至北水泉村地,北至北水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4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扁担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扁担沟村地,南至扁担沟村地,西至扁担沟村地,北至扁担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梨树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东至梨树沟村地,南至柳河、梨树沟村地,西至梨树沟村地,北至梨树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9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前雾灵山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柳河,南至前雾灵山村地,西至前雾灵山村地,北至前雾灵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5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人参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人参沟村地,南至人参沟村地,西至人参沟村地,北至人参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4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雾灵山镇转轴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轴沟村地,南至轴沟村地,西至柳河,北至转轴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
转用土地预公告
兴隆县水务局: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单位位于兴隆县黄酒馆村(东至黄酒馆村地、农村道路,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黄酒馆村地、农村道路)、南双洞村(东至南双洞村地,南至南双洞村地,西至南双洞村地,北至公路)、楠木沟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三义村(东至三义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杨树湾村(东至柳河,南至杨树湾村地,西至杨树湾村地,北至杨树湾村地、农村道路)、红石砬村(东至红石砬村地,南至红石砬村地,西至红石砬村地,北至红石砬村地)、小东区村(东至柳河,南至小东区村地,西至柳河,北至柳河)、榆木林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北区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北区村地,北至柳河)、大东区村(东至大东区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大东区村地)、大河南村(东至大河南村地,南至大河南村地,西至大河南村地,北至大河南村地)、小河南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雾灵山镇下石洞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北水泉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北水泉村地,北至柳河)、扁担沟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扁担沟村地,北至柳河)、梨树沟村(东至梨树沟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梨树沟村地)、人参沟村(东至柳河,南至柳河,西至人参沟村地,北至人参沟村地)、转轴沟村(东至转轴沟村地,南至柳河,西至柳河,北至柳河)的土地,面积约9.84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4〕152号),用于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由兴隆镇和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相关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