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5-1775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0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
2025-02-0611时22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司法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


2024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3月25日,“以法治之力绘制生态宜居兴隆画卷”成功创建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2024年4月19日,兴隆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带头,管阵地、把方向,旗帜鲜明地抓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扎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形成党组上下齐抓共促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一是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核心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研讨9次、“一把手”讲党课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二是抓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集中学习10次、自学5次、业务培训2次、撰写学习心得50余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学习4天。三是抓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堡垒作用。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3次,召开全局大会部署、通报党建工作3次。局机关支部共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17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7次、谈心谈话9次。四是抓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1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廉政提醒会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五是抓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伍素能。开展线下业务培训2次,线上培训20余次,组织新入职和司法所人员各类培训10余次。六是抓严管厚爱结合、激励担当作为。及时了解干警工作、生活动态,为2名符合条件的干警申报了市级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开展各类谈心谈话30余次。

二、强化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高标准顶层设计。制定《中共兴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落实举措分工方案》《法治政府建设方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今年以来,共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8次。

2.高水平推进法制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各类合同进行法制审核,共审核33件。

3.高效能推进执法监督。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组织线上线下联合培训3场次1400人,并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下集中考试,考试通过率93.4%。对考试不合格人员,暂扣执法证件3个月,并离岗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还执法证件。二是开展基层执法队伍专项整治。通过案件审核、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下发事项承接情况和基层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梳理核实“12345”热线平台工单、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执法问题线索。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执法监督督办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整改。全年共制发执法监督督办函18份,执法监督通知书1份,完成问题整改49个。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查活动。组织县生态环境案件审核专班,定期对涉生态环境类案件进行审核。集中组织案件评查两次,共评查案卷253卷。四是建立“三个重点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培训3期,参训人员100余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5次。

4.高质量推进法治宣传。一是突出抓好督导协调。印发《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细化分工,建立《每月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制度,下发提示函12份。二是突出抓好宣传平台。发表外宣12篇,其中人民网视频3篇,文字稿1篇。微信公众平台发表信息159篇,粉丝达2103人。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开展兵役法宣传3场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讲活动17场次;农村普法活动5场次;律师进企业宣传活动6场次。组织全县107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质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95次,排查矛盾纠纷506件。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714件,调解成功1708件,调解成功率99.6%,涉及金额574.56万元。

二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下乡宣传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1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7件,不予受理18件,超期未补正视为放弃2件,审结114件(其中维持55件,驳回复议请求16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撤销2件,撤销后责令重作6件,确认违法4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3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25件),纠错率13%。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行政机关均已在法定时限内报送落实情况。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复议后提起诉讼3件(其中: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一审审理中)。

三是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2024年,我县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75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3人,假释3人,缓刑169人。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1人,解除矫正146人,矫正终止7人(死亡3人、撤缓收监3人、漏罪重判1人),执行地变更10人。向公安局出入境大厅提交社矫对象法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报备表131份。

四是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在创建兴隆司法所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基础上,今年高标准完成平安堡、八卦岭等一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在全县推广兴隆司法所“行走的调解站”、青松岭司法所“警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警调、诉调、访调”有效对接,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

五是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完成56名人员选聘工作,并召开了司法协理员入职培训会。

四、法治为民,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县6个律师事务所为县域内的1家商会、16家白名单企业免费提供法务帮扶,进企业10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0次,发放宣传品1800余份。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7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60件,代拟法律文书27件。其中通知辩护77件,申请援助250件,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三是全面推进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1192件(其中民事1172件,经济20件),接待咨询的各类法律事务当事人3000余人次,各类档案录入率100%,档案管理达到省厅要求。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在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换不动产权证书时,为我县20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接待咨询2500余人次,核实涉及法定继承及赠与合同公证的证明材料800余份,上门办理公证事项10件,减免公证费用35110元。四是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服务。完成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估、2024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受理司法鉴定案件120件。

2025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完善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按照中央、省市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各项机制制度,全面发挥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同时,指导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运行,有效发挥作用。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对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将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备案审查等任务指标落地落实,争取在2025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取得好成绩。

三、强化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切实推进各级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落实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管理,督导协调各职能机构,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三是督促做好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下放后的指导、培训工作,确保过渡期内乡镇与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高效衔接。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法定职责,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强工作指导,避免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态度不积极、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加强与县法院沟通,依托政府督查室,严格督导落实应诉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把“畅通复议渠道、完善审理程序”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任务。通过公开邮寄、线下、网络等多种申请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采取当面听取意见、实地考察等方式,变以往“书面审”为“实质审”,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的“繁简分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五、持续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

2025年,重点做好八五普法末期验收各项工作。同时,抓好机关自身法治宣传教育,并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一是以科学化、时代性的法治规则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全力建设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实现对“每月普法重点任务”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发挥好各个部门、行业的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以基层化、灵活性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制度,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街道建设,推动法治宣传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延伸,切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扎实开展“三基建设年”行动

一是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大基层司法所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为基层司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按照司法部“七好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七好司法所”考核评估细则》,逐项对司法所开展细化建设,提升司法所软硬实力,争创“枫桥式”司法所。三是提升基本能力。通过开设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等,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应对新形势下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兴隆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