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39/2025-1768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隆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为出发点,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在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上求拓展,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隆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及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健全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政府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2.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