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5-17645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公开范围,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公开制度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全局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机关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公开的内容:
1、全局总体发展规划(计划)和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
2、干部选拔任免、晋职晋级、考核奖惩、人员考录和调配、福利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程序及结果。
3、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和支出情况。
4、涉及机关内部投资建设、国有资产变更、基建工程支出等重大事项。
5、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局机关采取设立公开栏、会议公布、情况通报或登录县政府公务外网等多种形式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限
将我局应公开的相关信息及时在县政府公务外网上进行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审查、协调、指导、总结。
2、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
司法局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5051168),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的答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