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7/2024-0167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255号提案的答复
池昌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民营企业参与养老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医养融通
我县人民医院已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养老病床17张,通过专业医疗护理团队和专业培训的护工,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保健预防、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体活动等融合,打造最佳养老服务,用专业医疗托底,让老人养老放心无忧。
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所,项目选址位于兴隆县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乡镇在整改提升2家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整合乡镇卫生院,利用富余的床位建设医养结合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家,共建成12家。村级恢复19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性养老服务。
二、优化养老政策
我县严格按照冀民〔2019〕107号文件和承市民通〔2024〕17号文件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利用自有产权房屋改建或租赁闲置资产改造的为老人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并通过等级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积极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优惠政策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热享受居民价格。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印章)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