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7/2024-01669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李宪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落实养老、精神慰藉等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做好养老保障。在县级层面,成立了兴隆县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了兴隆县养老云平台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重点打造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时监控、数据分析、指导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三级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县养老服务搭建起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支撑,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方便服务群众。在乡镇层面,12个乡镇建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0%以上的乡镇建成了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级层面,以邻里互助点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全县289个行政村已建成195个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
二是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目前,2家公办养老机构均与属地卫生院、中医院、县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省卫健委给予我县大力支持。县中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为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出诊、健康查体、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完善医院适老化建设等医疗项目。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三是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探索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监督落实到位,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印章)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