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7/2024-0166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民政局政协038号提案答复函
2024-08-2716时42分 浏览次数:

对政协兴隆县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038提案的答复函

 

王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便民祭祀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明期间,我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多项举措倡导文明祭祀。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日对20个乡镇各商店生产或售卖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告之不得存储、售卖上述用品并倡导移风易俗,提倡经营销售鲜花等文明祭祀用品二是联合市场监管5部门,向全县各商户及群众发放清明祭扫告知书14000“兴隆综合”电视台、兴隆周迅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联合文明办发布了《深化移风易俗 培树时代新风“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倡导清明期间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丧葬旧俗,树立文明低碳健康的殡葬新风。

我县祺安公墓、殡葬管理所设置有专门殡葬设施,可以满足群众祭祀需求。清明期间公墓和殡管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保障清明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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