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7/2024-0166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对兴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096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磊代表:
您提出的《挂兰峪镇区域养老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养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在其运营满一年后,按相关政策给予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充分发挥兴隆区位、生态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开展农村互助、就地养老模式。以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幸福院,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站、村卫生室、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村民自有住宅设立邻里互助点,明确专人负责或统筹使用公益岗位,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养助乐为服务重点的综合服务,努力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养好老,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建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服务站,利用富余的床位建设医养结合的挂兰峪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提质扩容,提升困难家庭老人生活品质,营造舒适、温馨、安全、和谐的居家养老环境,为老人分忧解难。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0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