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7/2024-0166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民政局县人大071号建议答复函
2024-08-2716时39分 浏览次数:

对兴隆县十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

071建议的答复函

 

罗洪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内容,我局负责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全面摸底排查。指导各乡镇开展了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全面摸底排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建立了332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台账,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情况。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及老年人自身意愿,定期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了解。对生活能够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1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应当适当增加探访次数,及时了解状况、提供帮助老年人可能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的,及时告知其依程序申请,对个人申请存在困难的,及时给予协助。老年人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醒,确保老年人生活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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