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4-0134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7-0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司法局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的通告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便公众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向兴隆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通告如下。
一、当面申请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110室
二、邮寄申请
收件人:兴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110室
电 话:0314--5058162
邮 编:067399
三、网上申请
电子邮箱地址:xlxxzfyg@163.com
申请人可以通过任意一种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如需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0314--5058162
兴隆县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