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24-015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7-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农夫山泉雾灵山承德饮用水有限公司无菌NFC果汁生产线技改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2024-07-3015时55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2024年730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730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067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农夫山泉雾灵山承德饮用水有限公司无菌NFC果汁生产线技改项目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镇东梅寺村

农夫山泉雾灵山承德饮用水有限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区内生产车间,淘汰现有19L饮用天然水灌装线,新建无菌NFC果汁生产线1条,年产NFC饮料5万吨;建设食用冰生产线1条,年产食用冰5千吨;改造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后废水处理规模为800m³/d。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采用硬化措施,车辆运输时应加盖苫布,道路定时洒水降尘。车间密闭,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表A.1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注塑、吹瓶废气通过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污水治理废气通过池体密闭+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除臭剂,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要求。

2)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该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污水采用“调节+气浮+水解+接触氧化+沉淀”污水治理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加强噪声源的管控。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并将产噪声设备安装于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废包装箱、废塑料、废封口膜、废包装膜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外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污泥外售河北浭润再生资源公司;废反渗透膜、废冰杯、废杯盖由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消毒剂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不得外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024.7.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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