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8/2024-0146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7-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暑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密切联动,迅速开展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充分宣传、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营造打击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参加培训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暑假。为全面实现“双减”三周年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查处学科违规培训。寒假校外培训治理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严防严查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商务楼宇、出租房屋中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培训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严防已注销(证照不全)培训机构继续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培训,按照国家《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坚决予以处罚。
(二)积极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按规定同步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指导学校在8月底前完成学校招选,确保在秋季开学后能够全面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三)全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利用暑期积极谋划下一学年科学教育工作,指导各学校配齐科学副校长和科学课程教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落实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和高等学校实验室等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等政策,用好河北省“知了科普地图”小程序中的科普基地,校内外联动推动我县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总结本地科学教育工作推进经验,做好10月末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经验交流活动中经验交流准备。
(四)全面排查培训安全隐患。联合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加强营业期间安全巡查、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摸清艺考机构底数,掌握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准确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排查机构风险保证金缴纳情况,预收费是否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及时处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的风险预警信息,严防机构“爆雷”“冒烟”,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加强机构使用平台售课、消课、退费功能,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充分发挥“双减”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用好“随手拍”小程序,畅通违规培训举报渠道,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三、实施步骤
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自2024年7月至8月底进行,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交叉互查、市级督查、整改提升五个阶段,其中市级督查覆盖治理全过程。
(一)宣传动员(7月20日前)。制定2024年暑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召开2024年暑假培训治理工作调度会,部署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媒体平台多渠道通过小视频、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温馨提示、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消费提醒,让家长充分了解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跟风报班。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学生、家长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形成校内、校外治理合力。要公开(更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小程序二维码。
(二)自查自纠(7月21日起至7月31日)。一是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假期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1次防火等安全巡查。二是对本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培训进行全面排查;另外,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如发生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协同处理;排查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对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要依法予以清退。自查阶段至少安排一次全覆盖的“夜查”行动。对自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完成整改后逐一销账。三是对于在暑期前全县违规广告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学科类培训线索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停止违规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交叉互查(8月1日至8月10日)。为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的自查情况,市教育局将安排其他县区工作组来兴检查,检查组由教体局由1名副局长带队,联合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不少于3人的互查组,来我县检查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四)市级督查。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暑期治理行动全程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级督查组分期、分批对县(市、区)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区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进行督查。督查程序为:
1.实地督查。听取各县情况汇报,包括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查看实施方案、工作机构、执法记录、举报信访处置等工作资料,并随机抽查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查。
2.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有代表性的培训机构。检查内容为安全、证照、任课人员资质、在职公办教师兼课、广告宣传、平台应用、举报渠道等情况。培训机构应提供:办学证照、收退费标准、收费合同、课表、教学及课程安排计划、教材、授课记录本(教案)等教学资料,任课教师名单、教师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财务账册、平台售课等。
3.督查总结。市教育局根据自查、互查、督查环节完成情况,对全市暑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先进的地区、学校(机构)进行表扬和经验做法推广。
(五)整改提升(8月11日至8月22日)。高度重视暑期校外培训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问题整改整体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针对自查自纠、交叉互查发现问题及市级督查、省级专项检查反馈问题,逐条分析存在原因,建立暑期校外培训治理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能立行立改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在8月22日前全部完成整改,落实一条销账一条,直至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是实现“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收官阶段,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锚定三年目标,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作用,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全力做好校外培训暑期治理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我县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动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密切沟通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面覆盖。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部门将进行追责问责。
(三)丰富暑假活动。充分利用好暑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四)严守纪律规矩。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收受礼金礼品,规范自己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参加检查、督查人员要谦虚低调、谨言慎行,坚持授权有限、言行有矩。参与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