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6/2024-0176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7-1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青松岭镇、蓝旗营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下达的2024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本次共下达我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40万元。
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并筹措配套资金。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项目力争于今年10月底前完工。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上级补助资金仅能用于工程建设,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拖欠工程款。同时,做好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相关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工程建设过程中,务要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中“赈”的作用,带动本地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及时向我局反馈项目建设进度。
附件:2024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2024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 总投资 | 资金构成 说明 | 2024年计划下达 | 项目 级次 | 项目代码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项目监管直接责任人 |
合计(2个) | 640 | ||||||||||
1 | 兴隆县青松岭镇护村护地坝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新建护村护地坝2000米等 | 2024-2025 | 490 | 省预算内440万元,其他资金50万元 | 440 | 对下补助 | 2311-130822-89-01-260948 | 兴隆县青松岭镇人民政府 |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 凌国东 |
2 | 兴隆县蓝旗营镇省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新建护村护地坝1000米 | 2024-2025 | 230 | 省预算内200万元,其他资金30万元 | 200 | 对下补助 | 2311-130822-89-01-194598 | 兴隆县蓝旗营镇人民政府 |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 凌国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