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4-0103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司法局
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
经2024年5月10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仉青君(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局全面工作。
刘贺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深化改革、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分管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处、政策法规股。
孙 杰(副局长),负责健康兴隆、人民满意度评价、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法律顾问、公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分管基层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管理股。
李 越(政治处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国家安全、青年妇女、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文明城市建设、全域旅游、双创双争、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劳资、人事等工作,分管政治部、法治宣传教育股。
张立欣(一级主任科员),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会、司法鉴定、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司法鉴定管理股。
管凤军(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外宣、保密、招商、信访、财务装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勾春艳(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护城河工程、铁路护路、平安创建、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治理)等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
根据工作需要:
霍文军(四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建工作。
李建国(四级调研员),协助刘贺军同志抓好依法治县相关工作。
贾惠丽(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越同志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
田 凤(三级主任科员),在抓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中共兴隆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