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史玉凤保管不善,将兴房权证半壁山镇字第20120040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