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3-1594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3-08-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西南部区域和精密制造产业园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2023年3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822202300002号),按照兴隆县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23]49号会议精神,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内容如下:
1、拟用地面积由45000平方米变更为66790.23平方米;
2、取消换热站、小型提升泵站、充电桩;
3、相关配套工程变更为相关工程(滨河路南北线桥梁及河南一路、粮丰路、兴盛路鹏生段)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西南部区域和精密制造产业园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公示,听取项目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听证需求,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5日
公示地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门厅及兴隆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共意见收集途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067399
联系电话:5059163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