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2022-1560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隆县2022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2022-09-2815时20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隆县2022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兴隆县2022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兴隆县2022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采暖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洁取暖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保障2022年采暖季使用洁净煤取暖的用户需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洁净煤取暖全覆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不具备集中供热、“电代煤”“生物质燃料”等清洁取暖改造的取暖户,继续推广洁净煤取暖,实施洁净煤取暖用煤需求保障,确保实现洁净煤取暖全覆盖。

三、主要工作

(一)精准确村确户

一是摸清底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村两级开展群众动员及调查摸底数据核实等工作。逐村逐户摸清取暖户数、居住面积、用煤数量及取暖方式等相关情况,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

二是建立台帐。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摸底调查及核实情况,指导村建立详实的洁净煤供需台账,数据要做到准确、客观、无误,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及时上报。

)保障煤源供应

1.统一配送计划。发展改革部门、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入户充分了解群众使用洁净煤的真实感受,根据2019年、20202021年型煤产品质量、企业诚信度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筛选优质保供企业,可优先列为本年度保供企业,9月底通过公开招标并签订保供协议,10月初组织生产配送,确保取暖季前配送到位。保供企业要尽早组织原材料的采购,生产线检修以及资金筹措等相关事宜,确保按时序进度开展生产配送工作。

2.统一参数标准。洁净型煤保供企业在按照国家标准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型煤1标准要求,出厂产品严格按照GB/25209《商品煤标识》有关要求进行标识用于保供民生的型煤必须采用烘干工艺,要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提升产品层级。其中,型煤发热量不低于6000大卡,确保洁净型煤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同时具有良好的燃烧性能和耐烧性能。严格按照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2122-2014《洁净颗粒型煤》中对水分含量的要求,督促企业在生产流程中采用烘干工艺;粘合剂以淀粉为主,严禁使用沥青、水泥等相关材料,确保型煤燃烧过程中无毒、无害、无异味。

3.统一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出厂的型煤,做到批批检测。在配送前也要进行检验,不能让不合格产品进入村、进入家庭。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所有检测情况建立统一台账,实现所有入户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对首次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除免费更换外,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累计2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取消相关企业配送资格。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配送网络

1.完善型煤配送网络。继续发挥县设配送中心、设服务站、村设服务点三级网络作用。配送企业要逐户建立供货台账,根据农户需求分批次开展配送,确保采暖季前实现全覆盖。同时,要及时公布配送服务站点、服务电话、定购方式,方便群众购买使用。

2.完善问题处理机制。各乡镇要建立24小时服务保障热线,镇、村、中标企业要互联互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防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3.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各保供企业要对产品质量向县政府和社会进行公开承诺,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除及时更换型煤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推动生产企业自我约束。对质量问题不整改、居民反映比较大、诚信度比较低的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取消保供资格,情节严重的剔除市场。

)强化散煤管控

1.加强政策推动。县政府发布《兴隆县关于取暖用煤治理的通告》,除集中供热区域外,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禁止运输销售和使用“无烟1”、兰炭以外任何类型散煤。散煤管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乡镇据实上报,所需资金由洁净煤推广资金中列支。

2.加强散煤清零。各乡镇要积极开展散煤清零专项行动,对居民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散煤立即处置,做到不落一户,不留死角,确保9月底前完成散煤处置工作。

3.加强散煤销售主体管控。市场监管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散煤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格禁止企业向村民个人销售;各乡镇政府加强查禁卡点建设,从9月份开始,在与外省、外市交界的主要通道、乡镇次干道、入村道路设置查禁卡点,严禁运煤车辆进入销售,扎紧进出运输通道,坚决守住劣质散煤输入关口。

4.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充实县、联合执法力量,组建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和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的联合执法队,队伍组成不少于30人,积极开展高频次、高密度执法检查。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执法工作专班,人员不少于7人,做到人员、车辆、资金保障“三到位”。对非法运输散煤行为,各级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给予严厉打击。

5.加强举报核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散煤治理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对劣质散煤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乡镇接诉即查,2天内出具调查结果。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查证属实的散煤违法线索,对举报人给予洁净型煤物质奖励(标准按照实际查处散煤数量的50%),同时鼓励群众做好社会监督。

6.罚没劣质散煤处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一律运送至兴隆县热力公司。同时做好交接、处置相关台账资料留档备存,完善处置流程,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五)全面落实资金补贴政策

1.洁净型煤补贴资金标准。2022年度采暖季洁净型煤测算拦标指导价为2200元/吨(最终以公开招标价格为准),补贴上限为每户2吨,700元/吨补贴。取暖季如有洁净型煤市场价格波动,实行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由发改部门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价格涨跌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2.洁净型煤补贴资金管理。购买户、村分别在《型煤配送明细表》上签字、盖章进行确认。乡镇根据村提供的明细表填写《乡镇型煤补贴汇总表》,经配送企业、乡镇、村核实无误后,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型煤配送明细表》一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洁净煤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强化安全措施

一是乡镇在10月中旬前深入排查报警器安装情况,做到逐户走访、逐户检验,确保报警器符合安装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逐户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对报警器安装不到位的,要全部安装到位,缺失或损坏的立即补发。二是各乡镇要在9月底前开展“炉具改造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洁净煤取暖户炉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全面取缔传统连炕炉烧煤取暖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改“水炕”“电炕”等方式取暖,同时强化直燃炉具的使用管理,要统筹推进软隔离改硬隔离、密封排烟通道、加装风斗等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建立和完善网格员户随访制度,采暖季期间每日至少2次对包保户进行走访巡查,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做到有事随访。同时,要严格落实“五查看”的要求,将走访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备案,实行谁走访谁签字,建档、拍照、留痕,并严格按照《兴隆县农村社区洁净煤取暖工作网格建设奖惩暂行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氧化碳中毒应急处置机制,进入取暖期后,由卫健部门牵头建立有无洁净煤取暖一氧化碳中毒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洁净煤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报工作,极端天气及时预警提示。五是各乡镇要加大冬季洁净煤安全取暖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喇叭、文化墙、宣传横幅、明白纸等载体,切实加大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取暖安全常识。要切实发挥乡镇、村的作用,加强预防煤气中毒应急培训,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农户,面对面讲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危害,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是为保障居民用户一氧化碳中毒后续风险,以及综合网格员巡查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后续风险2022年,继续延续2021年投保政策,即为全县居民用户投保一氧化碳中毒保险(13/人)、为各乡镇已设立的综合网格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200元/人)。所需资金由洁净煤推广资金中列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隆县洁净煤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组织落实煤源,完善配送体系,督导各乡镇按照确村确户台账和登记交款清单,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洁净煤推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做好洁净煤的宣传培训、安全使用等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补贴资金政策;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散煤复燃和燃用、混燃散煤的督导检查,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政府跟踪分析大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散煤销售管控和洁净煤质量监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加强散煤流通管控和洁净煤运输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建立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救治、处置;网信部门负责对洁净煤安全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舆情进行监测并处置,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政策支持。按照不增加农户取暖负担、财力可承受的原则,统筹搞好推广洁净煤取暖财政补贴政策设计。严格落实省市批准的补贴政策,保持补贴政策连续性。2022年采暖季洁净型煤补贴标准为700元/吨、每户限购2吨同时优化招标方式,科学合理控制资金成本加快资金付进度,资金直接补贴到企业对于接入集中供热用户(或整栋楼进行电取暖改造用户)补贴标准为2700元/户。

)强化督导问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和洁净煤生配送企业要分别担负起相应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可采取组织交叉督导、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洁净煤取暖工作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县“洁煤办”、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洁净煤取暖工作考核体系和调度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进展较慢、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群众温暖过冬,导致出现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按照责任分工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生配送企业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以更严更实的要求,加大对劣质散煤销售和散煤复燃等问题督导检查力度,对燃用和混燃散煤及散煤复燃问题比较突出,督导检查不力、报告不及时的,要对相关部门、乡镇及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