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84/2022-166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兴隆县平安堡镇
成文日期: 2022-09-0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安堡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9-0111时20分 浏览次数:



 

镇字202260

 

中共平安堡镇委员会

平安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安堡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位领导、机关各所站

现将《平安堡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安堡镇委员会

                          平安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91

 

平安堡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冀传〔2022〕2号)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承传〔2022〕1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兴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兴传〔2022〕3号)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结合镇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兴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本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全面巩固提升,确保到2025年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促进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牵头领导各位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编制、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执法部门权责清单,2022年年底前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牵头领导冯海明、刘东亮;责任单位: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编制备案事项目录,统一备案标准,明确部门职责,持续减少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围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落实分类改革要求,切实降低企业办证成本。开展“证照联办”改革。打造高频“主题式”办事“套餐”。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证明事项清单,所有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牵头领导刘东亮、徐铂喃;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监管方式,完善后续处置机制。将信用作为执法的起点、执法的终点、奖惩的依据,根据不同领域特点、不同信用等级、不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推进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责任。优化金融领域信用环境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强审管衔接互动,厘清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构建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纵深推进“兴隆办事一次成”改革,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联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除不宜网上办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全流程网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进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数据内部循环使用效率,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加强传统服务模式与智能服务模式有机结合,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全面梳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加强政企沟通,建立重大决策企业恳谈会制度,在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产权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兴隆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不一和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引入第三方评估。认真执行《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按要求开展公平性、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牵头领导徐铂喃、陈辉;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

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责任领导揣会闵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平安堡镇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涉及削减民生福利、邻避效应的行政决策,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健全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党政办

(七)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过程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开展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对非经法定程序停止执行或决策执行不力、推行迟缓的,严肃问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全面落实《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人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根据统一部署,落实不同层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和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房地产市场遗留问题、土地市场交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安全工作底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严格执行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落实终身禁入机制, 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创新违法行为群众监督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广使用“随手拍”、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等便捷举报方式,完善投诉受理、核查反馈、激励保护机制,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巩固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实现全行政区域、全执法领域、全执法环节100%覆盖。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统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建立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等标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本领域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源头防范,及时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制定执法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伴随式”执法监督制度,努力减少对小微经济主体的干预。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按相关要求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统筹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十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地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按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正能量案例宣传,坚决依法打击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澄清谣言,依法严惩造谣者。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牵头领导刘东亮、杨静飞、刘艳东;责任单位:党建办、派出所

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机关各所站

(十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镇、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依法保护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合法权益,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牵头领导各包村领导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牵头领导:徐铂喃;责任单位:司法所

(十六)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工作体系、畅通受理渠道、推进裁诉有效衔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行政裁决职责有效落实。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加强行政裁决中的调解工作,促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强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牵头领导:徐铂喃;责任单位:司法所

(十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建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牵头领导:徐铂喃;责任单位:司法所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牵头领导:徐铂喃;责任单位:司法所

(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承依法治市办〔2019〕5号),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应出庭尽出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重点围绕生态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确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坚决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反馈率达到100%。(牵头领导:徐铂喃;责任单位:司法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九)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建立公职人员容错免责、干部澄清、党内关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担当作为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责任领导冯海明、揣会闵、王爽、沈飞

(二十)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十一)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丰富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手段。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二十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十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政府承诺事项台账,严防“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组织开展政务诚信评价,提升全县政务诚信水平。推行“不打烊”“好差评”等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牵头领导:刘东亮;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二十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县到村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牵头领导:刘东亮、陈辉;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

(二十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强化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牵头领导:刘东亮、陈辉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

(二十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解决“人少事多”难题。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支持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推动执法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牵头领导冯海明;责任单位:执法队

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二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深入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二十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牵头领导刘东亮、徐铂喃、陈辉;责任单位:财政所、司法所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牵头领导徐铂喃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牵头领导徐铂喃、沈飞

(二十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工作。对标对表全国、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严格自查自评,加强指导督促,推动指标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三十)加强理论研究与舆论宣传。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要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要抓好督导、检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问效追责机制,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推进迟缓的,严肃问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作为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揣会闵

 

 

                

                  2022年9月1日

 

 

 

 

 

 

 

 

 

 

 

 

                                                           中共平安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9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