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0/2022-151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8-1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2-08-1614时55分 浏览次数:
  •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在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检发现的兴隆县快乐启飞幼儿园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 一、抽检基本情况

  • 产品名称:小碗。被抽样单位:兴隆县快乐启飞幼儿园。标称生产者:/。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二、原因排查情况

  • 经查,被抽检餐具不合格是因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经调查,快乐启飞幼儿园在餐具消毒过程中,为了配合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该院幼儿进行用餐的小碗进行抽检,暂停了消毒工作,对消毒不完全的小碗直接进行了抽样检验。因此被抽检餐具不合格。

  • 三、企业整改情况

  • 经营者发布了整改报告,并张贴在店门口,报告显示如有在店内使用了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具后出现不适等情况可以联系经营者做进一步的处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兴市监城餐责改(2022)51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不再使用同批次被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具,并且承诺以后一定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四、行政处罚情况

  •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快乐启飞幼儿园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故未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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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