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2-007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5-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遗失声明
2022-05-1010时17分 浏览次数:

刘志国因保管不善,将冀(2019)兴隆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75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