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2-1591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2-11-1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05月 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1593365654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兴隆县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 兴隆县兴隆镇大友村 | 130822002003GB00027W00000000 | 493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