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21-15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7-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千吉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环高速承平段TJ1标2#搅拌站项目
2021-07-2309时21分 浏览次数:

审批意见拟批准情况模板.doc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文件

 

兴环评审字[2021]第009

      

 关于《四川千吉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兴隆分公司高速承平段TJ12号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

 

四川千吉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报《四川千吉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环高速承平段TJ1标2#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已收悉,经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四川千吉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环高速承平段TJ1标2#搅拌站项目位于河北承德市兴隆县北营房镇上窝铺村,该项目属于承平高速配套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459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7平方米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设计单条生产线商品混凝土年生产能力6万立方米,总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新建主搅拌楼、原料库;配套建设粉料筒仓、粉料供给系统、骨料配料系统、骨料输送系统、搅拌系统、电控、计量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等辅助生产设施;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确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日常环境管理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及相关规定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采用硬化措施,车辆运输时应加盖苫布,设置洗车池,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粉尘排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原料仓库内设置水喷淋设施,水泥采用料仓储存,物料堆存全部设置在封闭厂房和筒仓内,物料装卸、人工投料、搅拌机搅拌全部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作业,在各产尘点设集尘罩,通过集尘罩收集,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 1中相关标准要求。该项目冬季取暖采用天然气锅炉取暖,设置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水、锅炉废水等经防渗防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防漏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源的管控。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并将产噪声设备安装于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罐车及搅拌机废混凝土等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采用环保垃圾箱收集后,由区域环卫部门进行清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旧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外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三、项目实施要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统筹规划建设,做好工程与各项基础设施衔接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承平高速项目建设完成后,本项目立即拆除,恢复原状。

四、项目按照《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建设完成后,依法组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2021723

 

 

 

 

 

 

 

 

 

 

 

 

 

 

 

 

 

 

经办人:刘文月           联系电话:0314—5055208

抄送:环境执法大队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办公室       20217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