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0/2021-1634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2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政策解读
2021-04-2611时43分 浏览次数:

 


   2021 年 4月26日,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兴市监〔2021〕39号),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管道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工业管道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管道的安全使用和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工业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方案,按照《河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226号)制定了此《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

二、主要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共 6部分 11 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注:简要概括本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包括成立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部分:排查范围。包括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2、压力管道范围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包括1、工业管道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2、规范工业管道年度检查制度3、依法落实工业管道法定检验4、深入开展工业管道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提升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作用

第五部分:时间安排。包括1、使用单位自查整改(2021 年 5 月至 12 月)。2、压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2022 年 1 月至 10 月)。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1、构建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2、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畅通信息。

三、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创新依据:《河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2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 征求意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成立起草组,认真学习领会市局精神,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初稿。之后,分别征求了主管领导和局领导同意。起草组对所提意见建议甄别采纳/根据所提意见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进行了修改,形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审议稿。

    五、审议签批

    4 26日,局班子会议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审议稿进行了研究,起草组根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局领导审批同意,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业管道整治专项方案》文件印发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管道整治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