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次 | 交办时间 | 所属县区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热点类型 | 是否重点 | 重复举报编号 | 是否属实 | 是否整改完成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第十九批 | 7月29日 | 兴隆县 | CL0813 | 来电 | 兴隆县雾灵山镇眼石村,军客农家院向外排放污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水 | 其他 | 否 | 是 | 否 | 所反映的兴隆县军客农家院,位于兴隆县雾灵山镇眼石村6组,经营者邵丽影。该农家院主营餐饮、住宿服务,主体为三层楼房,其中客房44间,餐厅1处,可供100人用餐。经核实,该农家院西南处有一化粪池,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该化粪池,化粪池下方有自建的水塘。现场检查时发现化粪池旁确有废水外流痕迹。 | 一是责令农家院立即停止向外排放废水,封堵排放口;二是对现有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三是对化粪池进行定期抽运。下步,责成相关部门监督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未完成整改前,对生活废水妥善处理,坚决不能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