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议
2020-07-2017时30分 浏览次数:

        近日,兴隆县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同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会议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东伟主持。 

会上,谢院长从民法典颁布的背景意义,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民法典的框架、内容等方面,从理论高度和实践层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为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领会民法典精神,自觉守法、科学用法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报刊、公众号、广播、展板、宣传册、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进学校,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会议要求,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大力推进兴隆法治建设水平。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快构建基层治理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用法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向上向善,大力推进法典精神、法律规定在兴隆落地生根,为新时代建设“四个兴隆”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此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委办、财政局等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县政府、县委六楼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等在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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