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法官“温度+速度”庭前调解护民利
2020-05-0919时00分 浏览次数:

“多亏了冯庭长!只用了两天时间就解决了涉及几十户百姓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一个集体信访隐患彻底化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一下子解决这么多起案件我们也很高兴,不用谢。”这是兴隆法院兴隆法庭在成功庭前调解30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后,兴隆县六道河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庄云飞与兴隆法庭庭长冯静的一段对话。




     原来兴隆法庭仅仅利用两天时间,就将涉及兴隆县六道河镇二道河村16件和桲椤台村14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完毕,村民当天就拿到了拖欠几年的租赁费。庭前调解有“温度”又有“速度”,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2004年兴隆县六道河镇某铁选厂为了建厂和经营需要租用了二道河村16户和桲椤台村14户的承包土地,并约定每亩租金为1000元。但由于近几年铁选厂经营不景气,村民的租赁费也拖欠多年。村民找到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30户村民分别向兴隆法院起诉了该铁选厂,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给付拖欠的租金,并返还土地,兴隆法庭将30个案件调剂给冯静法官承办。考虑到30个案件原告不同,但被告相同,为了便捷百姓诉讼,冯静法官亲自到原告所在的村委会集中进行庭前调解,维护群众利益。




     4月19日冯静法官前往二道河村,将16户原告与被告安排在一起调解,冯静法官以情入手,梳理双方争议点,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将16户原告和被告的租赁合同予以解除,被告于当天下午就将拖欠16户原告的租赁费及补偿款当庭履行完毕。4月21日冯静法官又来到桲椤台村,在当地村委会对14户原告和被告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时间,权衡好双方利益契合点,最后14户原告接受了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当天下午被告就将拖欠原告的租赁费执行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庭前调解的30个案件共涉及金额26万余元,领回租赁款的原告们放下了心中的“石头”,困恼了当地基层组织多年的集体信访隐患案件彻底得到化解。庭前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效力强,该调解方式得到了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的高度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